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的通知
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、会员单位:
为做好全区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,增强全区社会消防安全意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规定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》,促进自治区消防安全工作。全面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、管理人和重点岗位、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,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“七进”工作任务》文件精神,结合全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的现状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宗旨
要全面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、精神实质、实践要求,牢牢把握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,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,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,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,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,坚定历史自信、增强历史主动,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应急管理新气象。
面对新的形势下,消防社会化宣传的渠道途径有很多,但万变不离其宗,最根本、最关键、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、贴近生活、引发共鸣。巩固深化动员全区来维护公共安全的成功经验,创新消防工作的方式方法,强化消防安全理念根植,引导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消防、参与消防,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,努力做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、人人掌握消防知识、人人规范安全行为,在全区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。
二、培训内容
(一)有关消防法规、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;
(二)本单位、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;
(三)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、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;
(四)报警、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;
(五)公众集中场所员工组织、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;
(六)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相关内容;
(七)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、操作流程;
(八)火灾的分类及常见火灾的案例分析;
(九)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应急疏散演练。
- 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负责人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活动,并组织全体人员参与;
(二)完善单位消防应急预案,每年组织开展消防救援综合演练;
(三)加强对职工消防安全技能操作的培训,开展消防安全教育;
(四)增强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,使人人能担负起初期火灾的扑救和正确开展自救互救;
(五)加大宣传培训力度,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,增强消防安全观念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王丽蕾
联系电话:15326086119
电子邮箱:nmgzzqxfxh@163.com
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协会
2025年2月5日